渭南市救助管理站成立于1959年,渭南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成立于2011年,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,隶属渭南市民政局下属全额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占地11亩,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;现有工作人员77人,其中在编干部职工32人,政府购买服务和聘用人员47名,设站长1名,副站长2名,未保中心副主任1名;内设科室6个,包括办公室、信息宣传科、救助管理科、求助接待科、未成年人保护科、总务科;站内共有宿舍25间,床位98张。主要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临时遇困人员提供衣、食、住、行以及医疗救治、甄别寻亲、接送返乡等救助服务,承担全市流浪未成年人、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,肩负全国跨省接领护送救助任务。按照“预防是前提、救助是基础、管理是手段、教育是重点、关爱是方法、保护是根本”的工作原则,近年来,先后救助流浪乞讨、临时遇困人员及帮扶困境儿童8000余人次(其中医疗救治520人次)。同时,不断开拓寻亲新方法,逐步形成卓有成效的“531”寻亲工作机制和“1+2+3”寻亲工作模式,先后为30余名长期滞留人员寻亲成功,其中离家最久的长达35年,工作成效位列全省前列,目前站内临时照料人员17名。2013年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 培育孵化渭南新星困境儿童援助中心,引进机构专业社会力量,持续为全市流浪未成年人、困境儿童、留守儿童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临时救助、心理疏导、学业辅导、文化教育、行为矫治、入户走访、法律援助、监护指导、零距离探监、家庭关系修复、接领护送返乡等服务,目前累计帮扶10262人次。近年来,先后被民政部确定为“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”;被共青团中央、民政部授予“青少年维权岗”单位;被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命名为“学雷锋示范点”;被共青团渭南市委命名为“青年文明号”;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“五星级党支部”;被中共渭南市委文明委命名为“市级文明单位”;连续多年被市民政局评为“先进单位”等荣誉。